多年前唸大學預科的時候,英國文學科有本莎士比亞的劇作「李察二世」(Richard II),寫到李察二世戰敗成為階下囚,獨白之時說出 ”I wasted time, and now doth time waste me.” 中文譯過來是「我浪費了時間,如今時間在浪費我。」李察二世用浪費同時道出因果,可謂一針見血。
日月如梭,似水流年,時光飛逝,一去不回,更顯時間之寶貴。古今中外,不時都有名言實事,來勸勉世人珍惜時光,不要輕易浪費,更有專門研究和建議善用時間的方法,可是説來容易做時難,究竟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絶對不浪費時間呢?
一般來說,浪費時間,是社會根據大眾認同的現行規範來衡量個人行為的方式,比如說,學習缺乏進展,工作緩慢出錯,又不友善合群,多會被視為浪費時間的一些因素, 這些都是從表面觀察的判斷,單憑它們作為評估浪費時間的指標,未必絕對準確,而且有時會因個人的背景作出不同的判斷,陷入雙重標準之虞。何況運用時間,不時都有個人的原因,令評估更為複雜。
試試拿這些標準來回顧自己的行為,多少都會發現也曾浪費時間,所以我們不應隨便批評別人浪費時間,既然時間是自己運用的,浪費與否最好由自己來衡量,祇要不太過份,就算覺得浪費了也不必太過自責,最重要的是從檢討中找到改善的方法。我有時遇到拖延太久或無所事事之時,都想起李察二世這句獨白,拿來警惕自己一下,不要再耽誤下去。